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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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毫升含樟脑0.15g,水合氯醛0.1g,丁香油0.015ml,乙醇适量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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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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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56 |
国药准字H20083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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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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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以药棉蘸透药水,塞入龋齿洞内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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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心脏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2.间歇性血卟啉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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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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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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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绞痛,头痛,头晕,发热感等。偶有发生过敏性皮疹,荨麻疹者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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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挥发作用,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部位黏膜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