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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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毫升含樟脑0.15g,水合氯醛0.1g,丁香油0.015ml,乙醇适量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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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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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56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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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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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以药棉蘸透药水,塞入龋齿洞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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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心脏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2.间歇性血卟啉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未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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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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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龋齿所致疼痛的暂时止痛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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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绞痛,头痛,头晕,发热感等。偶有发生过敏性皮疹,荨麻疹者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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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挥发作用,使用后应将瓶塞塞紧。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部位黏膜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