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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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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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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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53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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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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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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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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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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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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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