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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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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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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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302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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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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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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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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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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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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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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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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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