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及荨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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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西替利嗪。 |
硝酸毛果芸香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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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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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33 |
国药准字H19983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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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及荨麻疹。 |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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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一天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6岁-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2岁-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每日一次或2.5mg每12小时一次。 |
1.慢性青光眼,0.5%~4%溶液一次1滴,一日1~4次。2.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l%~2%溶液一次1滴,每5~l0分钟滴眼1次,3~6次后每1~3小时滴眼1次,直至眼压下降(注意:对侧眼每6~8小时滴眼1次,以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的发作)。3.缩瞳:对抗散瞳作用,1%溶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切开或外路小梁切开术前,1%溶液,一般滴眼1~2次;虹膜切除术前,2%溶液,一次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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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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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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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及荨麻疹。 |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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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可能有困倦、思睡、头痛、眩晕、激动、口干、鼻干及胃肠道不适等。 |
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引起睫状体痉挛,浅表角膜炎,颞侧或眼周头痛,诱发近视。眼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初期,并在治疗过程中消失。老年人和晶状体混浊的病人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视力减退。有使用缩瞳剂后视网膜脱离的罕见报告。长期使用本品可出现晶状体混浊。局部用药后出现全身副性反应的情况罕见,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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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害者应减量。2、酒后避免使用。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2.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3.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4.如意外服用,需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