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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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葡萄糖酸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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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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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32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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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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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成人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需要时可重复;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本品1g,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搐搦可静注本品3g;如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10%葡萄糖酸钙50mg。 小儿用于低钙血症,按体重25mg/㎏(6.8mg钙)缓慢静注。但因刺激性较大,本品一般情况下不用于小儿。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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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高钙血症及高钙尿症患者。(2)患有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3)结节病患者(可加重高钙血症)。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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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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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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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弱症; 2.过敏性疾患; 3.镁中毒时的解救; 4.氟中毒的解救; 5.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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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可致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精神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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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时如漏出血管外,可致注射部位皮肤发红、皮疹和疼痛,并可随后出现脱皮和组织坏死。若发现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给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和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血清H-羟基皮质醇浓度短暂升高。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3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4应用强心苷期间禁止静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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