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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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氢化可的松;辅料为:乙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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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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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69 |
国药准字H1302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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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中毒性感染,结核性脑膜炎,胸膜炎,关节炎,腱鞘炎,急性捩伤,慢性捩伤,肌腱劳损,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结缔组织病,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移植物急性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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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1.静脉滴注:一次50—100mg,用生理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混合均匀后静滴。 2.用于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严重过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游离型100mg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可用至每日300mg,疗程不超过3-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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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忌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以下情况不宜用氢化可的松: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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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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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用药:氢化可的松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氢化可的松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氢化可的松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 2.哺乳期用药:生理剂量及低药理剂量对婴儿一般无不良影响。但是,如乳母接受药理性大剂量的氢化可的松,则不应哺乳,由于氢化可的松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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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中毒性感染,结核性脑膜炎,胸膜炎,关节炎,腱鞘炎,急性捩伤,慢性捩伤,肌腱劳损,过敏性休克,严重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结缔组织病,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移植物急性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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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氢化可的松可通过弥散作用进入靶细胞,与其受体相结合,形成类固醇-受体复合物,然后被激活的类固醇-受体复合物作为基因转录的激活因子,以二聚体的形式与DNA上的特异性的序列(称为“激素应答原件”)相结合,发挥其调控基因转录的作用,增加mRNA的生成,以后者作为模板合成相应的蛋白质(绝大多数是酶蛋白),后者在靶细胞内实现类固醇激素的生理和药理效应。本品为天然短效糖皮质激素,抗炎作用为可的松的1.25倍,其钠潴留活性较强,且可直接注入静脉而迅速发挥作用。2.抗炎作用:氢化可的松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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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银翘解毒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银翘解毒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因本品中含有50%乙醇,故必须充分稀释至0.2mg/ml后供静脉滴注,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需用大剂量时应改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2.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3.遇结晶析出时,可于温水中溶解后使用。4.对诊断的干扰:(1)氢化可的松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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