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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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药成分为托吡卡胺、盐酸去氧肾上腺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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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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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46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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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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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散瞳检查将本药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2.屈光检查将本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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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心率减缓。2.呼吸系统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呼吸停止。3.眼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但由于去氧肾上腺素本身具有降眼压的作用不会造成视神经的损害。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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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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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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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美多丽)中托吡卡胺具有阿托品样的抗胆碱作用,药物吸收后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具有交感胺作用,表现为散瞳及局部血管收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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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忌症未手术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2.慎用(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虹膜角膜角狭窄患者。(2)浅前房患者。(3)高压患者。(4)动脉硬化患者。(5)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患者。(6)糖尿病患者。(7)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慎用。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尚不明确。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