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药成分为托吡卡胺、盐酸去氧肾上腺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顺丁烯二酸盐。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
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546 |
国药准字H200465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
用法用量 |
1.散瞳检查将本药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2.屈光检查将本药...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
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心率减缓。2.呼吸系统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呼吸停止。3.眼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但由于去氧肾上腺素本身具有降眼压的作用不会造成视神经的损害。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滴眼后可在哺乳期妇女乳汁中测到本品,因对授乳婴儿具有多种潜在不良反应,需根据滴用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检查用散瞳及调节麻痹剂。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
药理作用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美多丽)中托吡卡胺具有阿托品样的抗胆碱作用,药物吸收后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具有交感胺作用,表现为散瞳及局部血管收缩。 |
马来酸噻吗洛尔是一种非选择性β-肾上腺能受体阻滞剂,没有明显的内源性拟交感活性和局麻作用,对心肌无直接抑制作用。本品为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剂,对高眼压患者和正常人均有降低眼内压作用。其降低眼内压的确切机理尚不清楚,眼压描记和房水荧光光度研究提示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减少房水生成有关。非临床毒理研究:致癌性:动物实验显示长期大量口服马来酸噻吗洛尔可使雄性大鼠肾上腺嗜铬细胞瘤,雌性小鼠良性及恶性肺部肿瘤,良性子宫息肉及乳腺癌的发生率明显增高。生殖毒性:动物实验显示大剂量口服马来酸噻吗洛尔,对雄、雌性小鼠的生殖功能均无影响。 |
|
注意事项 |
1.禁忌症未手术的闭角型青光眼患者。2.慎用(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虹膜角膜角狭窄患者。(2)浅前房患者。(3)高压患者。(4)动脉硬化患者。(5)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患者。(6)糖尿病患者。(7)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慎用。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尚不明确。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尚不明确。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