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18岁及以上成人体重超重(体重指数≥24)患者的治疗。使用本产品,应同时配合低热低脂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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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利司他、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纳、交联聚维酮、十二烷基硫酸纳、聚维酮K30 。 |
金银花、大青叶、山豆根、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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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明瑞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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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03 |
国药准字Z12020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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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18岁及以上成人体重超重(体重指数≥24)患者的治疗。使用本产品,应同时配合低热低脂饮食。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感冒、咽喉肿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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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当餐内含有脂肪时,在进餐时口服60毫克(1粒)。每日不得超过3粒。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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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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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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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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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18岁及以上成人体重超重(体重指数≥24)患者的治疗。使用本产品,应同时配合低热低脂饮食。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感冒、咽喉肿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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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器官移植警告:器官移植患者禁用。奥利司他会干扰抗移植排斥反应的药物。2.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中度以上脂肪肝以及曾患有胆囊疾病、肾结石、胰腺炎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3.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不应使用本品。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在“体重指数为24对应身高体重的附表”中查找自己的身高,当体重大于等于身高对应的体重时,表明体重指数高于24,才适合服用奥利司他。4.本品不适用于18岁以下儿童。5.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6.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可配合低热、低脂饮食和运动持续治疗至目标体重,大部分的体重减轻发生在治疗的前6个月。如果停服奥利司他,仍需继续控制饮食和运动。如果停药后体重反弹,可以再继续服用奥利司他同时配合控制饮食和运动进行治疗。7.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8.体重减低会增加胆石症的风险,故胆石症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9.服用胺碘酮、法华林或其他口服抗凝血剂、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