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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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桔梗、苦杏仁、远志、五倍子、冰片、甘草、咖啡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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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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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38 |
国药准字H2008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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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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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一日3~6次。儿童用量酌减。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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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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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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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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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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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为口含片,不宜吞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含咖啡因。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