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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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桔梗、苦杏仁、远志、五倍子、冰片、甘草、咖啡因。 |
苯唑西林钠。其化学名称为:(2S,5R,6R)-3,3-二甲基-6-(5-甲基-3-苯基-4-异噁唑甲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钠盐一水合物。分子式:C19Hl8N3Na05S•H20。分子量:4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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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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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38 |
国药准字H310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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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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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1片,一日3~6次。儿童用量酌减。 |
1 本品供肌内注射时, 每 0.5g 加灭菌注射用水 2.8m1 。肌内注射成人一日 4~ 6 g , 分 4 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 4~8g, 分 2~4 次给药, 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 12g 。 2 小儿体重 4Okg 以下者, 每 6 小时按体重给予 12.5~25mg/kg, 体重超过 4Okg 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 2kg 者, 日龄 1~14 天者每 12 小时按体重 25m/kg, 日龄 15~30 天者每 8 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 8 小时按体重 25mg/kg, 日龄 15~30 天者每 6 小时按体重 25mg/kg。 3 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应用大剂量 , 以防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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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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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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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窍顺气,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咽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气促,气喘。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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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是耐酸和耐青霉素酶青霉素。苯唑西林对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对各种链球菌及不产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抗菌活性则逊于青霉素、笨唑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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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为口含片,不宜吞服,糖尿病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含咖啡因。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缺乏本品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5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