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止痛。用于妇女血虚气滞,月经不调,经前经后腹痛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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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酒制)、党参(炙)、乌药黄芩(酒制)、白术(炒)、熟地黄(酒制)、紫苏叶、牛膝(盐制)、地黄、香附(酒醋制)、白芍(酒炒)、沉香、阿胶(炒)、砂仁、川芎(酒制)、甘草(炙)、琥珀、化橘红、当归(酒制)、茯苓(炒)、木香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K1,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3―(3、7、11、15―四甲基―2―十六碳烯基)―1,4-萘二酮的反式和顺式异构体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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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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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53 |
国药准字H34021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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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止痛。用于妇女血虚气滞,月经不调,经前经后腹痛腰痛。 |
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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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蜜丸一次4克,一日2次。 |
1低凝血酶原血症:肌内或深部皮下注射,每次10mg,每日1-2次,24小时内总量不超过40mg。2预防新生儿出血:可于分娩前12-24小时给母亲肌注或缓慢静注2-5mg。也可在新生儿出生后肌内或皮下注射0.5-1mg,8小时后可重复。3本品用于重症患者静注时,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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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脏疾患或肝功不良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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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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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出血症;肌肉或皮下注射,每次1mg,8小时后可重复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对临产孕妇应尽量避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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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养血,调经止痛。用于妇女血虚气滞,月经不调,经前经后腹痛腰痛。 |
用于维生素k缺乏引起的出血,如梗阻性黄疸、胆瘘、慢性腹泻等所致出血,香豆素类、水杨酸钠等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新生儿出血以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所致的体内维生素k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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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k是肝脏合成因子Ⅱ、Ⅶ、Ⅸ、Ⅹ所必须的物质。维生素k缺乏可引起这些凝血因子合成障碍或异常,临床可见出血倾向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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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的疗效不明显,盲目加量可加重肝损伤。2本品对肝素引起的出血倾向无效。外伤出血无必要使用本品。3本品用于静脉注射宜缓慢,给药速度不应超过1mg/分。4本品应避免冻结,如有油滴析出或分层则不宜使用,但可在避光条件下加热至70-80℃,振摇使其自然冷却,如澄明度正常则仍可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