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足皮肤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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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含尿素,桉油,薄荷素油。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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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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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4024245 |
国药准字H2005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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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皮肤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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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并轻轻搓擦,一日1-3次。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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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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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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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手足皮肤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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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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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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