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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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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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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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13 |
国药准字H199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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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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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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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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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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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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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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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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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