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浸润麻醉、硬膜外麻醉、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及神经传导阻滞。本品可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本品对室上性心律失常通常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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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利多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卡尼汀。 化学名称:(R)-左卡尼汀口服溶液3-羧基-2-羟基-N,N,N-三甲基-1-丙胺氢氧化物,内盐 分子式:C7H15N03 分子量:1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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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ALFASIGMA 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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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303 |
注册证号H2017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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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浸润麻醉、硬膜外麻醉、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及神经传导阻滞。本品可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本品对室上性心律失常通常无效。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系统卡尼汀缺乏症。报道病例中,临床表现包括反复发作的Reye样脑病、低酮性低血糖症、和/或心肌病。相关症状包括骨骼肌张力减退、肌无力和发育停滞。原发性卡尼汀缺乏症的诊断要点为患者血清、红细胞和/或组织中卡尼汀水平低,且患者没有原发性脂肪酸或有机酸氧化缺陷(见临床药理部分)。在部分患者,特别是表现为心肌病的那些患者中,补充卡尼汀可快速缓解疾病的症状和体征。除卡尼汀外,还应根据患者病情予以支持治疗和其他治疗措施。 本品也用于先天性代谢异常导致的继发性卡尼汀缺乏症的短期和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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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麻醉用 (1)成人常用量: ①表面麻醉:2%-4%溶液一次不超过100mg.注射给药时一次量不超过4.5mg/kg(不用肾上腺素)或每7mg/kg(用1:200000浓度的肾上腺素)。 ②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用1.0%溶液,以200mg为限。 ③硬脊膜外阻滞:胸腰段用1.5%-2.0%溶液,250-300mg。 ④浸润麻醉或静注区域阻滞:用0.25%-0.5%溶液,50-300mg。 ⑤外周神经阻滞:臂丛(单侧)用1.5%溶液,250-300mg;牙科用2%溶液,20-100mg;肋间神经(每支)用1%溶液30mg,300mg为限;宫颈旁浸润用0.5%-1.0%溶液,左右侧各100mg;椎旁脊神经阻滞(每支)用1.0%溶液,30-50mg,300mg为限;阴部神经用0.5%-1.0%溶液,左右侧各100mg。 ⑥交感神经节阻滞:颈星状神经用1.0%溶液,50mg;腰麻用1.0%溶液,50-100mg。⑦一次限量,不加肾上腺素为200mg(4mg/kg),加肾上腺素为300-350mg(6mg/kg);静注区域阻滞,极量4mg/kg;治疗用静注,第一次初量1-2mg/kg,极量4mg/kg,成人静滴每分钟以1mg为限;反复多次给药,间隔时间不得短于45-60分钟。 (2)小儿常用量随个体而异,一次给药总量不得超过4.0-4.5mg/kg,常用0.25%-0.5%溶液,特殊情况才用1.0%溶液。 2.抗心律失常: (1)常用量 ①静脉注射1-1.5mg/kg体重(一般用50-100mg)作首次负荷量静注2-3分钟,必要时每5分钟后重复静脉注射1-2次,但1小时之内的总量不得超过300mg。 ②静脉滴注一般以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药液滴注或用输液泵给药.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0.015-0.03mg/kg体重速度静脉滴注。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以每分钟0.5-1mg静滴。即可用本品0.1%溶液静脉滴注,每小时不超过100mg。 (2)极量静脉注射1小时内最大负荷量4.5mg/kg体重(或300mg).最大维持量为每分钟4mg。 |
口服,用餐时服用。 成人:对于体重为50kg的个体,左卡尼汀的推荐剂量为1~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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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禁用; (2)阿-斯氏综合征(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预激综合征、严重心传导阻滞(包括窦房、房室及心室内传导阻滞)患者静脉禁用。 |
长期口服左卡尼汀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各种轻度胃肠道反应,包括短暂性恶心和呕吐、腹部痛性痉挛和腹泻。轻度肌无力仅见于接受卡尼汀治疗的尿毒症患者。通过缓慢给药后稀释后给药可避免胃肠道不良反应。降低给药剂量常可缓解或消除用药相关的体臭和胃肠道症状。用药第一周及每次增加剂量后,应注意观察用药的耐受性。 不论患者是否有癫痫发作病史,已有患者在口服或静脉注射左卡尼汀用药期间发生癫痫的报道。报道显示,在有癫痫发作史的患者中,其癫痫发作的频率和/或严重程度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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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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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在大鼠和家兔进行的生殖毒性研究中,采用的剂量高达人体剂量的3.8倍(根据体表面积的用药量),无证据表明左卡尼汀有损害生育力的作用或对胎仔产生危害。但是,本品未在孕妇中进行足够和设计完善的对照研究。 由于动物生殖毒性研究的结果并不完全适用于人体,因此,对于妊娠期妇女,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方可使用本品。 哺乳期妇女:目前还未在哺乳期妇女中进行左卡尼汀补充疗法的研究。 在乳牛总进行的研究表明,随着外源性左卡尼汀的补充,牛乳中左卡尼汀的浓度也有提高。因此,在考虑是否对哺乳期妇女进行左卡尼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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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浸润麻醉、硬膜外麻醉、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及神经传导阻滞。本品可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本品对室上性心律失常通常无效。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系统卡尼汀缺乏症。报道病例中,临床表现包括反复发作的Reye样脑病、低酮性低血糖症、和/或心肌病。相关症状包括骨骼肌张力减退、肌无力和发育停滞。原发性卡尼汀缺乏症的诊断要点为患者血清、红细胞和/或组织中卡尼汀水平低,且患者没有原发性脂肪酸或有机酸氧化缺陷(见临床药理部分)。在部分患者,特别是表现为心肌病的那些患者中,补充卡尼汀可快速缓解疾病的症状和体征。除卡尼汀外,还应根据患者病情予以支持治疗和其他治疗措施。 本品也用于先天性代谢异常导致的继发性卡尼汀缺乏症的短期和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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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嗜睡、感觉异常、肌肉震颤、惊厥昏迷及呼吸抑制等不良反应。 (2)可引起低血压及心动过缓。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房传导速度减慢、房室传导阻滞以及抑制心肌收缩力和心输出量下降 |
药理作用: 临床药理: 左卡尼汀是哺乳动物能量代谢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天然物质。左卡尼汀可促进长链脂肪酸进入细胞线粒体,为脂肪酸氧化和随后的能量产生过程运送底物。除大脑外,人体所有组织均以脂肪酸作为能量来源,尤其在骨骼肌和心肌细胞中,脂肪酸是主要的能量来源。 原发性系统性卡尼汀缺乏症表现为血浆、红细胞和/或组织中左卡尼汀的浓度降低。虽然目前仍未能区分哪些症状就是由左卡尼汀缺乏引起,哪些症状是因有机酸血症引发的,但两者所引发的症状都可能在左卡尼汀治疗后改善。文献报道指出,在因脂肪酸和/或特定有机酸代谢异常而出现酰基辅酶A酯类生物积累的患者中,卡尼汀能促进过量有机酸或脂肪酸的排泄。 继发性卡尼汀缺乏症由先天性代谢缺陷所导致。卡尼汀可减轻因先天性代谢异常所致的有毒有机酸的蓄积,上述症状可见于戊二酸尿症Ⅱ型、甲基丙二酸尿症、丙酸血症和中链脂肪酰基辅酶A脱氢酶缺乏症。在这些患者中,因体内酰基辅酶A化合物蓄积导致中间代谢中断,而发生自身中毒。随后酰基辅酶A化合物水解形成其游离酸,从而导致酸中毒,并酰基左卡尼汀则能快速的被排泄。从生化角度而言,卡尼汀缺乏症是指血浆中游离卡尼汀浓度异常降低,出生一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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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防止误入血管,注意局麻药中毒症状的诊治。 (2)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压、监测心电图,并备有抢救设备;心电图P-R间期延长或QRS波增宽,出现其他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重者应立即停药。 |
卡尼汀口服过快可能会导致胃肠道反应。左卡尼汀口服液可单独服用,也可溶解于其他饮品或液态食物中服用。服用过程中应缓慢,且每日用药过程中应合理安排用药间隔以达到最大程度的耐受。 目前尚未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评价口服左卡尼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由于左卡尼汀的有潜在毒性的代谢产物三甲胺(TMA)和三甲胺N-氧化物(TMAO)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肾功能严重受损或接受透析的晚期肾病患者长期口服大剂量的左卡尼汀可能会导致这些代谢产物在体内蓄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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