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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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林可霉素。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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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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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20 |
国药准字S200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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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治疗宫颈糜烂;治疗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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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1.5~2g,分3~4次口服;小儿每日按体重30~60mg/kg,分3~4次口服,婴儿小于4周者不宜服用。本品宜空腹服用。 |
治疗宫颈糜烂:月经干净后第3天开始用药,隔日一次,一次1克,6-10次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治疗病毒性皮肤病:涂患处,每日4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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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1、治疗宫颈糜烂:个别患者偶可出现轻度瘙痒,下腹部坠胀,分泌物增多,停药后自行消失。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2、治疗病毒性皮肤病:用药期间偶见轻度瘙痒、灼痛,不需终止治疗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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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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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的严格对照临床研究,只有医生确实认为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胎儿的潜在危险才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其他尚不清楚。老年用药: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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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后两种病种可根据情况单用本品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治疗宫颈糜烂;治疗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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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2.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缺乏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罕见。3.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有表皮脱落、大疱性皮炎、多形红斑和S-J综合征的报道。4.偶有口服本品引起黄疸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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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类也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3.下列情况应慎用:(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双关肠炎(本品可引起伪膜性肠炎)。(2)肝功能减退。(3)肾功能严重减退。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6.处理本品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患者停药后可能恢复 |
1.对干扰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2.治疗宫颈糜烂,月经期间停止用药。 3.治疗宫颈糜烂,用药期间禁止性生活及坐浴。 4.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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