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唑肟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化学名称:2,3-二羟基-2-丁烯基-4-(1-羟基-1-甲乙基)-2-丙基-1-[对-(邻-1H-四唑-5-苯基)苄基]咪唑-5-羧酸酯,环2,3-碳酸 分子式:C29H30N6O6 分子量:558.59 |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烟台万润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71 |
国药准字H2021394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蛋白尿。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一次1~2g,每8~12小时1次;严重感染者的剂量可增至一次3~4g,每8小时1次。治疗非复杂性尿路感染时,一次0.5g,每12小时1次。2.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婴儿和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50mg/kg,每6~8小时1次。3.肾功能损害者: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根据其损害程度调整剂量。在给予0.5~1g的首次负荷剂量后,肾功能轻度损害的患者(内生肌酐清除率Clcr为50~79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8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75~1.5g,每8小时1次;肾功能中度损害的患者(Clcr为5~49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25~0.5g,每12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5~1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重度损害需透析的患者(Clcr为0~4ml/分钟)常用剂量为一次0.5g,每48小时1次或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严重感染时一次0.5~1g,每48小时1次或一次0.5g,每24小时1次。血液透析患者透析后可不追加剂量,但需按上述给药剂量和时间,在透析结束时给药。本品可用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亦可加在10%葡萄糖注射液、电解质注射液或氨基酸注射液中静脉滴注30分钟~2小时。 |
|
|
| 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败血症、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脑膜炎和单纯性淋病。 |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蛋白尿。 |
|
| 药理作用 |
1.皮疹、瘙痒和药物热等过敏反应、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胆红素、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3.贫血(包括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 4.偶见头痛、麻木、眩晕、维生素K和维生素B缺乏症、过敏性休克。 5.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6.注射部位烧灼感、蜂窝织炎、静脉炎(静脉注射者)、疼痛、硬化和感觉异常等。 |
||
| 注意事项 |
1.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因为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已证实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在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中约5%~10%可对头孢菌素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青霉素类过敏史患者,有指征应用本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如以往发生过青霉素休克的患者,则不宜再选用本品。如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给予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对诊断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用Bendict、Fehling及Clinitest试剂检查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3.几乎所有的抗生素都可引起假膜性肠炎,包括头孢唑肟。如在应用过程中发生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必须立即停药,采取相应措施。 4.有胃肠道疾病病史者,特别是结肠炎患者应慎用。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应慎用,因为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的情况。 5.虽然本品未显示出对肾功能的影响,应用本品时仍应注意肾功能,特别是在那些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病人中。 6.与其他抗生素相仿,过长时间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采取相应措施。 7.一次大剂量静脉注射时可引起血管痛、血栓性静脉炎,应尽量减慢注射速度以防其发生。 8.本品溶解后在室温下放置不宜超过7小时,冰箱中放置不宜超过48小时。 |
胎儿毒性在妊娠中、晚期,使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降低胎儿肾功能,增加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由此产生的羊水过少可以与胎儿肺发育不全与骨骼变形相关。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低血压、肾衰竭和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止使用本品(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新生儿发病率本品不能用于1岁以下儿童高血压的治疗。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影响未成熟肾脏的发育。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与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具有相关性。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治疗预期可能会产生类似的结果。肾功能不全与肾功能正常患者相比,肾功能不全患者奥美沙坦血浓度升高。多次给药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0mL/分钟)患者的AUC大约为正常值的3倍。没有对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进行奥美沙坦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度至显著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无需调整起始剂量。肝功能不全与对照相比,可观察到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AUC0和最大血药浓度(Cmax)都增高,AUC增加了约60%。中度至显著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奥美沙坦酯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口炎性腹泻样肠病在服用奥美沙坦数月至数年的患者中,报道有严重的慢性腹泻,并伴随明显的体重减轻。患者的肠活检常显示有绒毛萎缩的症状。如果患者在服用奥美沙坦期间出现这些症状,应排除其他病因。在未发现其他病因的情况下,考虑停止服用本品。电解质失衡本品含奥美沙坦。奥美沙坦能够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对RAS有抑制作用的药品可能会引起高钾血症,应定期监测血清电解质。黑人患者如同其他ACE抑制剂、β-阻断剂以及其他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断剂一样,本品对黑人患者(通常是低肾素人群)的降压作用要小一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