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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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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楂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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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盐酸格拉司琼片
盐酸格拉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格拉司琼。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410

国药准字H109800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一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一种高选择性的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制,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5-HT3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 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 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 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 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