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楂颗粒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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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含比沙可啶(C22H19NO4)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分子式:C22H19NO4分子量: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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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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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410 |
国药准字H3702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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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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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5~10mg,一日1次,睡前服。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成人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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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疑有阑尾炎,胃肠炎,直肠出血及肠道梗阻之急腹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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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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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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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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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接触性缓泻药,通过与肠黏膜的直接接触,刺激其感觉神经末梢,引起肠反射性蠕动增加而导致排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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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 2在服药时不得咀嚼或压碎,服药前后1~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抗酸药; 3孕妇慎用; 4避免将本品接触眼睛,皮肤黏膜; 5用药后如发生直肠出血或无效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当排便的习惯突然改变且持续2周以上时,应用缓泄药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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