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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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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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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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21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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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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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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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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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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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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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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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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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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