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30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一次1丸,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者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