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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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白芷﹑冰片﹑薄荷﹑赤芍﹑川芎﹑大黄﹑当归﹑地黄﹑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牛黄﹑石膏﹑栀子。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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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清川仁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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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00 |
国药准字Z45022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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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腔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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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或1块),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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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老年体弱、大使搪薄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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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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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咽喉肿痛、咽干咽痒、声音嘶哑、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腔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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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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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