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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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白芷﹑冰片﹑薄荷﹑赤芍﹑川芎﹑大黄﹑当归﹑地黄﹑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牛黄﹑石膏﹑栀子。 |
盐酸羟甲唑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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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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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00 |
国药准字H20093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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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配带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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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每次1~2滴,每8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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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老年体弱、大使搪薄者忌用。 |
本品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瞳的病人(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病人),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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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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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配带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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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某些过敏的病人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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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慎用。2.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3.为避免污染,滴药时瓶口勿接触眼睑。4.使用本品前请将接触镜去除。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