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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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白芷﹑冰片﹑薄荷﹑赤芍﹑川芎﹑大黄﹑当归﹑地黄﹑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牛黄﹑石膏﹑栀子。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羟甲唑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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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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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100 |
国药准字H20083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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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本品适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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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滴鼻:成人和六岁以上儿童一次1~3滴,早晨和睡前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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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老年体弱、大使搪薄者忌用。 |
个别患者可能有轻微的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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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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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本品适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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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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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大量长期连续应用,每次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超过七天。2.有冠心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等严重器质性和代谢性疾病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