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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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适应症 |
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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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圣光集团三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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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41 |
国药准字Z41020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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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妇科炎症、月经不规律、痛经、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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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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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孕妇忌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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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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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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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妇科炎症、月经不规律、痛经、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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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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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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