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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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适应症 |
诃子肉、毛诃子肉、西青果、余甘子、琥珀、穆库没药、珊瑚、珍珠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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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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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41 |
国药准字Z20064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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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清除异常黑胆质,消肿,止痛,止血。用于治疗痔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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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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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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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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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清除异常黑胆质,消肿,止痛,止血。用于治疗痔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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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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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咳、喘、痰多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严重伴哮喘,浓痰不易咳出。3.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4.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