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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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适应症 |
川贝母、橘红、姜半夏、赭石、百部、桔梗、紫苏梗、天竺黄、紫苏子(炒)、石膏、滑石、硼砂、冰片、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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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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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41 |
国药准字Z2302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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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清肺化痰,止咳降逆。用于肺热咳嗽,喘满痰盛,呕吐身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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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5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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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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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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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清肺化痰,止咳降逆。用于肺热咳嗽,喘满痰盛,呕吐身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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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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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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