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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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草乌、制川乌、莲子心、当归、骨碎补(烫)、石菖蒲、蒲公英、小蓟、乳香、没药、仙鹤草、冰片、红花、菊花、桅子、重楼、朱砂、延胡索。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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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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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762 |
国药准字H20198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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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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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5~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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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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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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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
器官移植后的排斥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肾病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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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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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4、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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