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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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25mg。辅料为:硼酸、依地酸二钠、羟苯乙酯(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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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广信药业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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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81 |
国药准字H2006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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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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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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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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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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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散瞳、调节麻痹、验光配镜、虹膜粘连、检查眼底、散瞳检查、散瞳手术、青光眼检查、眼底检查、屈光不正、调节痉挛、调节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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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二.使用方法:1.滴眼时原则上患者应仰卧,翻开患者的眼睑滴入结膜囊内,闭眼并压迫泪囊部1~5分钟后睁开眼睛。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3.当药液变色或有沉淀时不得使用。三.一般注意事项:1.因可引起散瞳及调节麻痹,对使用本品的患者在散瞳及调节麻痹的作用消失之前应注意嘱咐其不要从事驾车等具有危险性的操作机械的工作。此外,还应嘱咐患者采取戴太阳镜等方法避免直接接触阳光等强光。2.使用本品进行眼底检查之后,应嘱咐患者注意如下事项:1)由于瞳孔变大,在4~5小时内有视物模糊、较平常刺眼的感觉,可以自然恢复。2)此项检查后,半天左右应避免驾车等危险的作业。3)此项检查后,出现下述症状时应立即与担任检查的医师进行联系或就近请眼科医师诊疗。(1)检查之后突然出现头痛、眼痛者(2)检查的次日仍有下述症状者:①瞳孔较平常为大(左右瞳孔不等大)②视物模糊不见好转③较平常刺眼④头痛、眼痛(除外感冒等已知的原因)[注]检查后如用1%毛果芸香碱等滴眼液滴眼可以较快恢复正常视力。四.慎用:以下情况慎用本品:1.小儿(请参照儿童用药)2.高血压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3.动脉硬化症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升血压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4.冠心病或心衰等心脏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β1激动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5.糖尿病患者(去氧肾上腺素的促进糖生成作用可能使症状加重)6.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有心悸、心率快等交感神经刺激症状,使用本品可能使症状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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