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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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糠酸莫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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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广信药业有限公司 |
Schering-PloughLaboN.V.(Belgi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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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81 |
H20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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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过敏性鼻炎、鼻息肉、慢性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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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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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 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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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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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过敏性鼻炎、鼻息肉、慢性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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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未经治疗的局部感染,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愈合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糖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时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用本品或需给予适当治疗,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道结核感染、未经治疗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加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全身用糖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HPA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并给予其他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安慰剂对照临床实验中,小儿患者使用本品后每日100μg长达一年,未发现其对生长发育有影响。在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糖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最初的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继续使用本品治疗。此外全身用激素转为鼻腔局部应用时亦可暴露出原先存在的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结膜炎和湿疹,这些病症在全身用药时受到抑制。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免疫功能可能受到抑制,故应警惕面临某些感染(如水痘、麻疹)的危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得到医生指导是重要的。在鼻腔内气雾吸入糖皮质激素后,罕有报道鼻子隔穿孔或眼内压升高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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