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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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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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乐普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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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65 |
国药准字H2013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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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脑卒中、混合型高脂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混合型高脂血症、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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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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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以及人工牛黄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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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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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脑卒中、混合型高脂血症、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原发性混合型高脂血症、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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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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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4.下列情况应慎用寿如松氯芬黄敏片: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
肝脏影响:开始治疗前应做肝功检查并定期复查。患者出现任何提示有肝脏损害的症状或体征时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患者应加以监测直至恢复正常。如果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建议减低剂量或停用本品(见【不良反应】)。骨骼肌影响: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在罕见情况下,阿托伐他汀可能影响骨骼肌,引起肌痛,肌炎和肌病,可能进展为威胁生命的横纹肌溶解症,表现为CPK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10倍以上)、肌球蛋白血症和肌球蛋白尿,导致肾衰。【治疗前】阿托伐他汀慎用于易感横纹肌溶解症的患者。下列情况应在治疗前测定CPK:--肾功能异常--甲状腺功能低下--个人或家族遗传肌病史--既往他汀类或贝特类药物肌损伤史--既往肝病史和/或大量饮酒--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根据是否存在其他横纹肌溶解症易感因素,来判断该项检查的必要性。在上述情况下,应权衡治疗危险-治疗获益比,推荐进行临床监测。若基线CPK水平明显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不应开始治疗。肌酸磷酸激酶测定剧烈运动或存在任何可能使CPK增加的因素时,不应测定CPK,这会使结果解释发生困难。如CPK基线水平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于5-7天内复查以核实结果。【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迅速报告肌痛、抽筋或无力(尤当伴有不适或发热时)。--若正在服药过程中出现以上症状,应测定CPK。一旦发现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应终止治疗。--如肌肉症状严重,引起日常不适,即使CPK水平≤5倍正常上限,也应考虑终止治疗。--若症状缓解,CPK水平恢复正常,在密切监测下,可重新使用阿托伐他汀或换用另一类他汀,应从最小剂量开始。--如临床上发生CPK水平超过正常上限10倍或确诊/疑诊横纹肌溶解症时,必须停用阿托伐他汀。阿托伐他汀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可增加发生横纹肌溶解的危险性如:环孢菌素,红霉素,克拉霉素,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烟酸,吉非贝齐,其他纤维酸衍生物或HIV蛋白酶抑制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对半乳糖不耐受、人乳糖缺乏、或有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等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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