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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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当归、白芍、赤芍、桃仁、红花、血竭、北刘寄奴、骨碎补(烫)、续断、苏木、牡丹皮等24味 |
主要成分为美洛昔康。化学名称:4—羟基—2—甲基—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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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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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42 |
国药准字H20030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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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急性疼痛、痛经、牙痛、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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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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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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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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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急性疼痛、痛经、牙痛、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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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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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肠道疾病史者;正在服抗凝药物者慎用。如发生消化道溃疡或胃肠道出血者应停用。2.如病人报告有粘膜或皮肤的副作用应特别注意,可考虑停用。3.虚弱的或衰弱的病人对副反应耐受性较差,必须注意监测。对患有肾、肝或心脏功能性疾病的老人用药应注意。4.对驾驶员和机器操作者服用本品发生晕眩或嗜睡的副作用时,应避免操作。5.本品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本品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代偿失调,但停用本品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症病人、明显的肾疾病患者、使用利尿剂的病人、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病人。在治疗初期对上述病人的利尿容量的肾功能应仔细监控。6.本品与使用大部分其他NSAID一样,偶有报导血清转氨酶或其他肝功能参数升高者,大部分情况只是很小和短暂高于正常范围。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或持续的,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7.对于临床稳定的肝硬化病人剂量可以不减。8.因虚弱或衰竭病人对副作用耐受较差,故应仔细监护,本品与使用其他NSAID一样,对可能有肾、肝、心功能损坏的老年患者,用药应加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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