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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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当归、白芍、赤芍、桃仁、红花、血竭、北刘寄奴、骨碎补(烫)、续断、苏木、牡丹皮等24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比洛芬。 化学结构式:(±)-2-(2-氟-4-联苯基)-丙酸。 分子式:C15H13FO2 分子量:2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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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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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42 |
国药准字H2010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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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关节炎、肩周炎、肌腱炎、腱鞘炎、肱骨外上髁炎、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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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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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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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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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关节炎、肩周炎、肌腱炎、腱鞘炎、肱骨外上髁炎、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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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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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用(下述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的患者(支气管哮喘患者中包括阿司匹林哮喘患者,对这些患者可诱发其哮喘发作)。2.重要基本注意(1)使用消炎镇痛剂为对症疗法而非对因疗法;(2)可能掩盖皮肤感染症状,故应用于伴有感染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及抗真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用药。(3)应用本品治疗慢性疾患(骨关节炎)等时,需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其他疗法,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3.使用上的注意(1)勿应用于破损的皮肤及粘膜;(2)勿应用于皮疹部位。4.存放注意开启后请闭好开启口的拉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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