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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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当归、白芍、赤芍、桃仁、红花、血竭、北刘寄奴、骨碎补(烫)、续断、苏木、牡丹皮等24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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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分装,LEADCHEMICAL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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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42 |
国药准字HJ20140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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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腱鞘炎、滑囊炎、肌肉痛、外伤及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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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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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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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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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腱鞘炎、滑囊炎、肌肉痛、外伤及手术后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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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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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用以治疗由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的消化性溃疡,但也有对米索前列醇治疗显示抵抗性的消化性溃疡,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并慎重给药]。(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不良反应]。(4)肝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害恶化或复发]。(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高钾血症等不良反应]。(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8)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9)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病情恶化潜在可能]。(10)克隆氏病患者[病情恶化潜在可能]。(11)高龄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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