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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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白芷、石膏、薄荷、荆芥穗。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山梨酸、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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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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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040 |
国药准字Z2202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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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咳嗽、气短、喘息、咳痰、气急、乏力、心悸、胸闷、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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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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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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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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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散风清热。用于风热头晕目眩,偏正头痛,鼻塞牙痛。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咳嗽、气短、喘息、咳痰、气急、乏力、心悸、胸闷、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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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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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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