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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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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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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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07 |
国药准字H20067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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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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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4片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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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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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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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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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洛美沙星是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显示较强的杀菌作用,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耐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对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也有抗菌作用。动物感染模型体内抗菌效力试验提示,洛美沙星可能优于诺氟沙星和依诺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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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病因为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