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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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环吡酮胺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硬脂酸、白凡士林、司盘-60、二甲基硅油、丙二醇、甘油、吐温-80、苯甲酸、薄荷脑、S-40、棕榈酸异丙脂、乳酸、药用乙醇、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芬那酸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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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同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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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71 |
国药准字H2016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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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
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手足皮炎、荨麻疹、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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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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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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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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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浅部皮肤真菌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尤其是角化增厚型),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也适用于甲癣 |
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手足皮炎、荨麻疹、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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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症状加重应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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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皮肤外用,请勿当作眼科药物使用。2.本品为外用药物,严禁口服。如因使用不当或误服而引起不良反应(包括全身及局部反应),可采用治疗非甾体抗炎药物中毒的治疗措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