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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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B12 |
鸡血藤、阿胶(海蛤粉炒)、岗稔子、肉桂、党参、艾叶(炒)、益母草(制)、金樱子、五指毛桃、香附(制)、豆豉姜、高良姜、苍术、千斤拔、桑寄生、白背叶、荠菜、甘草(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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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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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321 |
国药准字Z44022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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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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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5—100μg(1—4片)或隔日50—200μg(隔日2—8片),分...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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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感冒发热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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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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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贫血头晕、面色苍白、月经不规律、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身体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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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 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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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
在经期前3~5天开始服用,经期延长者连服2周为一个疗程;痛经者连服1周为一个疗程;带下病者连服3周为一个疗程;均连续服二个月经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