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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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地黄、大黄、黄柏、紫草、牡丹皮、南寒水石、地榆、当归、乳香、没药、白芷、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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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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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089 |
国药准字Z2006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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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祛腐生肌。用于浅II度,深II度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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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外用。对创面进行清创处理后,将本品均匀涂布于创面上,涂布厚度约2mm;或将本品预先做成药物纱布,覆盖在创面上,再用双层纱布包扎,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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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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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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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祛腐生肌。用于浅II度,深II度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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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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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创面大于5%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必要时可适当使用抗生素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