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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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苯磺贝他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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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本SS制药株工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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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089 |
国药准字J201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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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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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成人口服,每次10毫克,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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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尿量减少,水肿,心悸,呼吸困难,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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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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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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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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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重给药,可能使坦亮的血中浓度上升,并可能持续维持高血药浓度,因此应从低剂量(例如1次量5毫克)开始慎重给药,出现异常时采取适当的处置,如减量,停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