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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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他氟前列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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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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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10 |
国药准字J2015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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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残留性高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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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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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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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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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青光眼术后残留性高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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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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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须慎重用药)1)无晶状体眼或人工晶状体植入的患者[据报道同类药物会引起宝货黄斑囊样水肿在内的黄斑水肿及其引起的视力下降]2)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可能加重或诱发哮喘发作]3)眼内炎(虹膜炎、葡萄膜炎)患者[据报道同类药物会引起眼压上升]4)孕妇、产妇、哺乳期妇女[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使用本品可引起因虹膜盒眼睑处的色素沉着(黑色素的增加)而产生颜色变化,或眼周围毛发增多。此变化随着持续用药而逐渐产生,用药终止后停止。据报道停止用药后,眼睑处的颜色变化及眼周围毛发增多症状可能会逐渐消失或者减轻,但是虹膜处的颜色变化不会消失。对于混合色虹膜患者会出现虹膜颜色的变化,暗褐色的单色虹膜患者(日本人较多)也会发生虹膜颜色的变化。特别是单眼用药时,可能会发生左右眼虹膜颜色的差异。对于这些体征变化由于没有足够的长期数据,所以要对患者进行定期检查、充分观察。用药时,应对患者充分说明这些体征变化,并且为了预防或减轻眼睑处的颜色变化、眼附近毛发增多,应指导患者每次用药时将残留在眼睑皮肤等处的液体擦拭干净或是洗脸。2)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角膜上皮破损(表层点状角膜炎、丝状角膜炎、角膜糜烂),所以当有刺痛、眼痒、眼痛等持续性自觉症状时,患者应立即就诊。3)本品对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无使用经验。4、本品滴眼后可能会出现暂时性视物模糊,所以症状恢复前应注意不要从事机械操作及驾车等工作。3、使用注意事项1)用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用药时:应指导患者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为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睛。(2)滴眼时若药液溅到眼睑皮肤等处时,应立刻擦去,或是洗脸。(3)在联合使用其他滴眼液时,用药间隔至少5分钟以上。(4)因本品中含有苯扎氯铵可引起隐形眼镜变色,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前应取出镜片,滴眼15分钟后再佩戴。(5)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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