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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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石膏、麻黄、黄芩、桑白皮、紫苏子、苦杏仁、地骨皮、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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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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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4 |
国药准字Z3502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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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小儿支气管炎、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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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
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克,一至三岁,一次1.6克,四岁以上,一次2.5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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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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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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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小儿支气管炎、肺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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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