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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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桑子油和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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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卢森堡大药厂委托麒麟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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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4 |
HC201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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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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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
口服。2~5岁,一次5ml;6~12岁,一次10ml,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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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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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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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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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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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