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166 |
国药准字H200413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者。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1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对其他茶碱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者。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
药理作用 |
服用后可有头痛、失眠、心悸、恶心和呕吐等胃肠道症状,但较氨茶碱刺激性小。过量时有中枢兴奋、心律失常、肌肉颤动或癫痫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随乳汁排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心脏、肝、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亢进、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糖尿病、前列腺增生而导致排尿困难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