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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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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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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甘露醇、交联聚维酮、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盐酸氟桂利嗪。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33

国药准字H230210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疗程1~2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盒药后反应,用量盒疗程可酌情增减。日剂量不得超过0.45mg(9片)。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量即可消失。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书主要内容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成分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3)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注意事项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事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