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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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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甘露醇、交联聚维酮、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喹硫平。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33

国药准字H202034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疗程1~2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盒药后反应,用量盒疗程可酌情增减。日剂量不得超过0.45mg(9片)。

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能掰开、咀嚼或碾碎。与进食与否无关。成人:治疗精神分裂症:剂量选择一一本品日一次,推荐夜间使用(睡前3-4小时服用)。推荐起始日剂量为300mg.可根据患者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在日剂量400mg~800mg之间进行剂量滴定。增加剂量最短时间间隔1天,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300mg.维持治疗一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进行的本品维持治疗试验表明,在稳定使用本品剂量范围400mg-800mg/日治疗16周的患者中,本品有效推迟了疾病复发时间。定期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以及维持治疗所需的适宜剂量。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每晚一次,在第4天达到治疗剂量300mg/天。推荐的加量方式为:第1天50mg,第2天100mg,第3天200mg,第4天300mg.从富马酸喹硫平片改用本品:目前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的患者可改用本品,每日一次,每日总剂量相同。可能需要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调整剂量。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尽管目前尚没有数据具体说明关于重新开始治疗的问题,对于本品停用1周以上且欲重新开始治疗的患者,建议遵循初始给药方案。如果本品停用时间不超过1周,可不

副作用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量即可消失。

喹硫平最常见(210%)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嗜睡、头晕、口干、戒断(停药)症状、血清甘油三酯升高、总胆固醇(主要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升高)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降低、体重增加、血红蛋白降低和锥体外系症状。下表列出本品治疗时不良反应(ADRs)的发生率,该表根据国际医药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II工作组:1995年)推荐格式制作。其余请详见内部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书主要内容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肯定(对动物的生殖毒性资料见【药理毒理】).因此,只有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患者。在使用哇硫平治疗期间怀孕的一些患者,曾报告其新生儿出现戒断症状。据发表的文献报道,喹硫平分泌至人乳汁中,但是分泌浓度不一致。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喹硫平期间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在中国尚无支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数据,未批准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成分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事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