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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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米氮平。 |
牛耳枫、辣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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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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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03 |
国药准字Z1098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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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脘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脉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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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可随水吞服,不要咀嚼。成人治疗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5mg,而后逐步加大剂量以达最佳疗效,有效口服剂量通常为每天15~45mg。有肝肾功能损伤的病人,米氮平的清除能力下降,因而这类病人用药时,应予以注意。米氮平的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而用药可以一天一次,于睡觉前服下效果更佳。也可分服,早晚各一次。病人应持续服药,最好在症状完全消失4~6个月后再停药。合适的剂量在2~4周内就会有显著疗效。如效果不明显,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如加量后2~4周内仍无显著疗效,应立即停止用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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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患抑郁症的病人常表现出一系列和疾病相关的现象,因而有时很难断定一种现象是疾病本身的表现还是服用米氮平后的不良反应。服用米氮平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食欲增大及体重增加。 2)嗜睡、镇静,通常发生在服药后一周内(注意:此时剂量的减少并不会缓和这种不良反应,反而会影响对抑郁症的治疗效果)。 2.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症状: 1)(体位性)低血压 2)躁狂症 3)惊厥发作、震颤和肌痉挛 4)浮肿及相应的体重增加 5)急性骨髓抑制(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各类细胞减少)(见使用注意事项) 6)血清转氨酶的升高 7)药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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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显示米氮平无致畸胎的毒副作用,但妊娠时使用米氮平是否安全尚无足够的临床经验。因而除非特别需要再考虑使用。育龄期妇女在使用米氮平时,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动物实验显示,米氮平在乳汁中只有很少的分泌,但对于人乳中是否有分泌,目前还没有准确的临床实验数据,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提倡使用。儿童用药:尚末证实该药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因此儿童不宜使用该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对于米氮平的清除率降低,因此服用米氮平时应注意剂量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成人用药剂量,无效时应在医生密切观察下逐渐加量,以达到满意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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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症。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脘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脉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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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多数抗抑郁药使用时,均有骨髓抑制的现象,表现为粒性白血球减少和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此症状多发生在用药后的4~6周内,停药后多数可恢复正常。在米氮平的临床研究中极少数病人也曾出现这种可逆性白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如病人有发热、咽喉痛、胃痛及其它感染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 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作仔细检查: 1)癫痫病及器质性脑组织综合症:临床经验证明使用米氮平治疗极少会引起不良反应。 2)肝肾功能不全者。 3)有心血管疾病,如传导阻滞、心绞痛及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 4)低血压者。 3.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病人服用米氮平时应予以注意: 1)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者(尽管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使用时极少引起不良反应) 2)急性狭角性青光眼的眼内压升高(同样由于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情况很少发生) 3)糖尿病患者 4.如病人出现黄疸应立即中止治疗。 5.此外,与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情况也应加以注意: 1)用抗抑郁药物来治疗有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性病的患者,精神病症状有可能恶化,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