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炎、喉炎、扁桃腺炎及一般疮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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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人工牛黄、冰片、猪胆汁、玄明粉、青黛、雄黄、硼砂(煅)、蟾酥(酒制)、百草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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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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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959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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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炎、喉炎、扁桃腺炎及一般疮疖。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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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化,三岁至十岁一次3-5粒,成人每次5-10粒,一日2次。外用疮疖初起,红肿热痛未破者,将丸用凉开水化开涂于红肿处,日涂数次。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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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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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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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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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炎、喉炎、扁桃腺炎及一般疮疖。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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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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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疮已溃破者不可外敷。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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