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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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氟西汀。 |
柏子仁、党参、炙黄芪、川芎、当归、茯苓、远志(制)、酸枣仁、肉桂、五味子(蒸)、半夏曲、炙甘草、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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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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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29 |
国药准字Z1102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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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补气,养血,安神。用于心气虚寒,心悸不宁,失眠多梦,健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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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仅用于成人口服。1.抑郁症: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2.强迫症: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2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治疗10周仍无改善,应考虑换药。如果疗效较好,可根据个体差异调整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OCD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治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应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小心调整用药剂量,以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患者可合并行为治疗。OCD的长期疗效(超过24周)尚未证实。3.神经性贪食症: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60mg。神经性贪食症的长期疗效(超过3月)尚未证实。4.所有适应症: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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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随着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不良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治疗的中断。其余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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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大量资料显示氟西汀对人类并无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怀孕期间可以使用,但需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开始时。因为已有报道氟西汀对新生儿产生以下影响:易激惹、震颤、肌张力减退、持续哭泣、吮吸困难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提示可能是5-羟色胺能效应或撤药综合征。这些症状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较长的半衰期有关。乳母: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可分泌至母乳。对乳儿的不良事件已有报道。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应停止母乳喂养;但是,如果要继续母乳喂养,氟西汀应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用药:由于尚未明确啊在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老年用药:增加剂量应当谨慎,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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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补气,养血,安神。用于心气虚寒,心悸不宁,失眠多梦,健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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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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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阴虚火旺或肝阳上亢者禁用。 2.保持精神舒畅,劳逸适度。忌过度思维,避免恼怒、抑郁、惊恐等不良情绪。 3.失眠患者睡前不宜饮用浓茶、咖啡等兴奋性饮品。 4.宜饭后服用。 5.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可过服、久服;不可与溴化物、碘化物药物同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